基金名稱 | 富國綠色純債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簡稱 | 富國綠色純債一年定開債 |
基金主代碼 | 005383 |
基金運作方式 | 契約型、定期開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8年1月26日 |
基金管理人名稱 |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稱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名稱 |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配套法規、《富國綠色純債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富國綠色純債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
申購起始日 | 2019年1月28日 |
贖回起始日 | 2019年1月28日 |
轉換轉入起始日 | 本基金自2019年1月28日起在直銷機構開通基金轉換轉入業務。有關本基金轉換轉入業務在代銷機構的開通時間,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
轉換轉出起始日 | 本基金自2019年1月28日起在直銷機構開通基金轉換轉出業務。有關本基金轉換轉出業務在代銷機構的開通時間,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
2.1 封閉期與開放期
本基金的首個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該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對應的下一年年度對日的前一日。下一個封閉期為首個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起至首個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所對應的下一年年度對日的前一日,以此類推。如該年度對日不存在或為非工作日,則年度對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閉期內不辦理申購與贖回等業務,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個封閉期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含該日)起進入開放期,期間可以辦理申購與贖回等業務。本基金每個開放期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個工作日,具體時間由基金管理人在每個開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原定開放期起始日或開放期內無法按時開放申購與贖回等業務的,或依據基金合同需暫停申購或贖回業務,則開放期相應順延,直至滿足開放期的時間要求,具體時間以基金管理人屆時的公告為準。
2.2 申購與贖回的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本基金第一個開放期為2019年1月28日(含)至2019年3月1日(含)的20個工作日,開放期間本基金接受投資者的申購和贖回申請。
投資者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若出現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換。在開放期的每個開放日內,投資者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業務辦理時間之外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但在開放期最后一個開放日,投資者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業務辦理時間之外提出申購、贖回或者轉換申請的,為無效申請。
若在開放期最后一日日終,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少于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加上當日申購申請金額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金額扣除當日贖回金額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金額后的余額低于5000萬元,基金合同將終止,并根據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約定進行基金財產清算。
除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若本基金開放期最后一日沒有觸發上述合同終止條款,且本基金第一個開放期內未發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申購與贖回業務的,則自第一個開放期結束之后次日(2019年3月2日)起,本基金進入第二個封閉期。本基金在封閉期內不辦理申購與贖回等業務,也不上市交易。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在當日業務辦理時間結束后不得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者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序贖回;
(5)投資者辦理申購、贖回等業務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手續、辦理時間、處理規則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定的前提下,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為準;
(6)辦理申購、贖回業務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基金管理人必須在新規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規定,本基金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1元,投資者通過銷售機構申購本基金時,除需滿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購金額限制外,當銷售機構設定的最低金額高于上述金額限制時,投資者還應遵循相關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
直銷網點單個賬戶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50,000元,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單筆人民幣20,000元;已在直銷網點有該基金認購記錄的投資者不受首次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其他銷售網點的投資者欲轉入直銷網點進行交易要受直銷網點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投資者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通過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系統辦理基金申購業務的不受直銷網點單筆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申購最低金額為單筆人民幣1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本基金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
投資者可多次申購,但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
投資者申購本基金份額時,需交納申購費用。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本基金提供前端申購費用的支付模式:
前端收費模式,即在申購時支付申購費用,該費用按申購金額遞減。
本基金份額對通過直銷柜臺申購的養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資者實施差別的申購費率。具體如下:
A、申購費率
申購金額(M) | 前端申購費率 |
M<100萬元 | 0.80% |
100萬元≤M<500萬元 | 0.60% |
M≥500萬元 | 1000元/筆 |
注:上述申購費率適用于除通過本公司直銷柜臺申購的養老金客戶以外的其他投資者。
B、特定申購費率
申購金額(M) | 前端申購費率 |
M<100萬元 | 0.08% |
100萬元≤M<500萬元 | 0.06% |
M≥500萬元 | 1000元/筆 |
注:上述特定申購費率適用于通過本公司直銷柜臺申購本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包括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等,具體包括:
a、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b、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
c、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
d、企業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
e、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
f、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等產品;
g、養老目標基金;
h、職業年金計劃。
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本公司將在招募說明書更新時或發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范圍,并按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基金申購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時,每次對本基金的贖回申請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銷售機構(網點)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0.01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申請贖回。
(1)贖回費用由基金贖回人承擔。投資者認(申)購本基金所對應的贖回費率隨持有時間遞減。具體如下:
持有期限(N) | 贖回費率 |
N<7日 | 1.50% |
7≤N<365日 | 0.10% |
365日≤N<720日 | 0.05% |
N≥720日 | 0 |
(注:贖回份額持有時間的計算,以該份額自登記機構確認之日開始計算。)
(2)投資者可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本基金的贖回費用在投資者贖回本基金份額時收取。對于持續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資者,收取的贖回費全額歸入基金財產;對于持續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資者,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25%應歸基金財產,未歸入基金財產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在本基金第一個開放期內,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直銷柜臺和網上交易系統)辦理本基金的轉換業務。本基金收取轉出基金的贖回費用,轉出本基金的申購補差費用免予收取,轉入本基金的,如轉出基金前端申購費不為0,則轉換申購補差費免予收取,如轉出基金前端申購費為0,則轉換申購補差費享受0.1折優惠。
本基金僅開通富國綠色純債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與富國旗下部分自TA基金之間的基金轉換業務,請詳見2018年10月23日發布的《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在直銷渠道開通轉換業務的公告》、2015年10月23日發布的《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銷網點開展轉換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及相關基金開通轉換業務的公告。今后若開通其他開放式基金與本基金的轉換業務,將另行公告。
(1)基金份額持有人僅可以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直銷柜臺和網上交易系統)辦理上述基金之間的基金轉換業務。
(2)登記機構以收到有效轉換申請的當天作為轉換申請日(T日)。基金份額持有人轉換基金成功的,登記機構在T+1日為其辦理權益轉換的注冊登記手續,投資者通常可自T+2日(含該日)后查詢轉換業務的確認情況,并有權轉換或贖回該部分基金份額。
(3)基金轉換后,轉入的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將自轉入的基金份額被確認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4)基金份額持有人在直銷網點申請轉換基金份額時,每次對基金份額的轉換申請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額,轉換時或轉換后在直銷網點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0.01份的,需一次全部轉換。
(5)基金轉換以申請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基金份額持有人采用“份額轉換”的原則提交申請。轉出基金份額必須是可用份額。
1)本公司直銷網點:直銷中心
直銷中心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大連路588號寶地廣場A座23樓
傳真:021-20513177
聯系人:孫迪
客戶服務統一咨詢電話:95105686、4008880688(全國統一,免長途話費)
2)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m.editmygrammar.com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調整直銷機構,將另行公告。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眾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在基金開放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其網站、基金份額銷售機構以及其他媒介,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敬請投資者留意。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第一個開放期開放申購、贖回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2018年9月8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的《富國綠色純債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或相關代銷機構查閱《富國綠色純債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國綠色純債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等相關資料。
(4)有關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的具體規定若有變化,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5)投資者可以登陸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m.editmygrammar.com或撥打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95105686、4008880688(全國統一,均免長途費)進行相關咨詢。
(6)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