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說明書”)相關規定,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本基金基礎份額為“富國匯利”,代碼“161014”)自2015年11月13日起將進入第二個封閉期。
現將進入第二個封閉期后,富國匯利份額折算和分離的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封閉期份額折算和分離的基本情況
(一)封閉期的界定
1.封閉期的期限
兩年。
2.封閉期首日
指開放期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即第二個封閉期首日為2015年11月13日(周五)。
3.封閉期到期日
指封閉期首日滿兩年的對應日,即第二個封閉期到期日為2017年11月12日(周日)。
(二)基金份額的折算和分離
1.富國匯利份額折算基準日
封閉期首日,即2015年11月13日。
2.折算對象
折算基準日登記在冊的富國匯利份額。
3.折算方式
對折算基準日登記在冊的富國匯利份額,以折算基準日折算前富國匯利份額凈值為基礎,將富國匯利份額凈值折算為1.000元。相應地,富國匯利份額的份額數按折算比例相應調整,基金資產凈值不發生變化。
富國匯利份額折算公式為:
折算后富國匯利份額凈值=1.000元
折算后富國匯利份額的份額數=折算前富國匯利份額的份額數×折算前富國匯利份額凈值/1.000元
其中,折算基準日富國匯利份額凈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8位;折算后富國匯利份額的份額數,場外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場內保留到整數位。
(三)封閉期場內富國匯利份額的分離
在完成富國匯利份額的折算后,場內初始富國匯利份額將按照7:3的比例分離成預期收益與風險不同的兩類分級份額,即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之A份額(場內簡稱:匯利A,基金份額代碼:150020)和富國匯利分回報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之B份額(場內簡稱:匯利B,基金份額代碼:150021)。
二、基金份額折算、分離業務的辦理
(一)本次基金份額折算和分離無需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出申請,由基金管理人統一辦理。
(二)為保證基金份額轉換期間的平穩運作,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業務規則在2015年11月13、16日兩個工作日暫停富國匯利份額的轉托管業務,并于2015年11月17日起恢復富國匯利份額的轉托管業務。
(三)基金份額分離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將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匯利A份額、匯利B份額于2015年11月17日上午10:30恢復上市交易;場內的富國匯利份額、匯利A份額和匯利B份額將開放配對轉換業務。屆時請見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公告。
(四)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交易和申購贖回實施細則》,2015年11月17日匯利A、匯利B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為2015年11月16日的匯利A、匯利B的份額參考凈值,2015年11月17日當日匯利A、匯利B均可能出現交易價格波動的情形。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投資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額折算、分離業務詳情,請登陸本公司網站:m.editmygrammar.com或者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95105686,4008880688(全國統一,均免長途話費)。
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文件。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