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上披露了《富國中證國有企業改革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國企改A與國企改B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公告書正文中關于持有人結構的相關數據有誤,現更正如下:
截至2014年12月23日,場內基金份額持有人結構如下:
國企改 A:場內機構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 152,027,724 份,占比 9.03%;場內個人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 1,530,679,662 份,占比 90.97%。
國企改 B:場內機構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 152,027,828 份,占比 9.03%;場內個人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 1,530,679,558 份,占比 90.97%。
特此更正。本公司對因此給投資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