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國證監會關于基金管理公司運用固有資金進行基金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于2009年3月9日通過代銷機構贖回本公司固有資金投資所持有的富國天鼎中證紅利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100032)27,253,571.72份,贖回費率為0.5%。
本公司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以及公司管理規章的相關規定,遵循謹慎、穩健、公開、公平的原則運用固有資金進行基金投資,嚴格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