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天鼎中證紅利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漢鼎證券投資基金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有關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決議的批復》(證監許可[2008]1261號),已于2008年12月26日,即富國天鼎中證紅利指數增強型
證券投資基金集中申購驗資結束日對投資者持有的原漢鼎證券投資基金進行了基金份額拆分。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年12月26日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原漢鼎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
“基金漢鼎”)進行了基金份額轉換操作。經本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確認,拆分基準日(2008年12月26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126元,
精確到小數點后第9位為1.125554710元(第9位以后舍去),本基金管理人按照1:1.125554710的轉換比例將原漢鼎基金的基金財產進行了
拆分。拆分后,基金份額凈值變為1.000元。相應地,原漢鼎基金每1份基金份額轉換為1.125554710份,基金份額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
兩位,兩位以后舍去,所產生的誤差歸入基金財產。原漢鼎基金的基金總份額由500,000,000.00份轉換為562,777,355.49份。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據上述拆分比例,對各原基金漢鼎份額持有人的基金份額進行了計算,并由注冊登記機構進行了持有人份額的登記
確認。
原漢鼎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因暫未指定交易等原因產生的未領取現金紅利 1,021,322.78元人民幣確認為基金份額
1,021,322.78 份,并由注冊登記機構進行相應基金份額的登記確認。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