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天豐強化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富國天豐強化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2008年9月5日證監許可【2008】1105號文批準,于2008年10月15日起向全社會公開募集。截止于2008年10月17日,本基金的募集工作已順利結束。經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驗資,本次募集的有效認購戶數為5,016戶,凈銷售金額為人民幣1,997,741,014.10元,折合基金份額1,997,741,014.10份;募集資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產生的利息共計400,976.40人民幣元,折合400,976.40份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在基金募集期內,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從業人員未認購富國天豐債券基金;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使用固有資金認購富國天豐債券基金份額13,570,221.30份,占基金份額總量的0.68%。上述資金已于2008年10月23日劃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的富國天豐強化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專戶。按照每份基金份額面值1.00元計算,本次募集期的有效認購份額1,997,741,014.10份,利息結轉的基金份額400,976.40份,兩項合計共1,998,141,990.50份基金份額。
本次基金募集期間所發生的律師費、會計師費以及與本基金有關的法定信息披露費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配套法規和《富國天豐強化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富國天豐強化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條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于2008年10月24日獲書面(基金部函[2008]456號)確認,基金合同自該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開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辦理申購、贖回業務的具體時間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購、贖回開放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七日